越来越多人选择自己买菜做饭,为了让老百姓的餐桌更安全,泰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加快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生产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标识。可以说,合格证是农产品的“身份证”、生产者的“承诺书”、质量安全的“新名片” 。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实行纸质出证与电子出证相结合,以电子出证为主。种植养殖生产者在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注册后,自行通过平台出具合格证,鼓励开展信息化追溯的生产主体开具追溯码和合格证“二合一”标识。生产者开具纸质合格证应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
合格证内容至少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信息,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的,可包含抽检结论等信息。承诺内容包括:农产品生产者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和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后的监督管理,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及农产品采购者、销售者对食用农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查验留存,对未附带合格证等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加大抽检频次,推动生产者诚信自律、保障质量安全。
(来源:江苏广电泰州中心站/邹文杰 沈骁 通讯员/周立 编辑/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