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午,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在G25长深高速淮安段五里牌收费站开展“百日行动”专项整治中,查处一起轿车驾驶员实习期上高速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6时19分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白色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90后王某持有准驾车型C1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2020年3月28日,距离领证日期才过去一个多月,很明显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民警告知其实习期驾驶人不能单独上高速公路行驶,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经了解,驾驶员王某因跟女朋友约好今天见面,为了赶时间图方便,心存侥幸地认为一大早不会有民警检查,才选择从高速驾车前往,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查个正着。随后,民警在对驾驶员王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要求其立即驶离高速公路。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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