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2020〕1号)和《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补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促房健租办〔2020〕2号)等文件要求,申报主体于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8日申报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经相关区政府审核、市相关部门复核,现就复核通过的该批次拟补助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9日。
南京拟补助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第一批)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尹浼又 南京房产微政务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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