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21时12分,南京交警高速十一大队接到江苏省公安厅指令,要求协助上海警方布控嫌疑车辆。嫌疑人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乘坐车牌号为苏E牌新能源白色丰田出租车,沿沪武高速往马鞍山方向行驶。
接到指令后,大队立即启动刑事案件应急处置预案,22时48分,观察哨发现布控车辆,立即拦停并控制车上3名人员。逐一核查身份信息,查到嫌疑人赵某(男),同车人员薛某(男)、谢某(男)。

经民警初步盘问,嫌疑人赵某2020年4月29日8时许,持刀将被害人李某二人砍伤,后逃匿。目前以上人员及车辆已移送至派出所处理。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王德俭 通讯员/朱德良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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