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17时,在南京栖霞区尧新大道发生一起轿车碰撞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南京交警七大队事故中队接警后迅速出警处置,在现场看到一辆电动车躺倒在机动车道内,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周某已被送往医院救治,在电动自行车前方七八米远停着一辆白色轿车,两车距离如此远,如何发生的交通事故?

民警回中队后立刻调取了事发时的路口监控。原来事发时周某本来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但是其为了超越前方行驶缓慢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而向左驶入了机动车道,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了碰撞,轿车司机又往前行驶了一段距离后才停下。事故虽然造成了周某本人受伤,但是民警依然指出,在这起事故中周某为超车从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随意变道,碰撞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的轿车,且未佩戴安全头盔,安全意识极差,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警方提示,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佩戴安全头盔,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遇情况需临时借用机动车道的,应主动避让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不能随意变道。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余根网 吴敏 王岩 编辑/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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