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现在医疗美容越来越流行,大家的接受程度也越来越高。不过,切记不要感觉医美是小事就不签合同。南京一位方女士做祛斑医美,就因为没有签订合同,陷入了纠纷,给自己带来了不小的烦恼。

4月23日下午,两女子来到南京共青团路派出所。年轻的方女士说,从去年9月起,她前往郑某的美容院祛斑,断断续续半年多也没好,于是拉着老板郑某到派出所讨要说法。

方女士给民警看了治疗前的照片,虽然没有经过专业机构鉴定,但民警通过肉眼观察可发现,从前方女士的斑确实比现在要淡一些。方女士说,这半年里她在持续用药,不仅难看,还有刺痛。美容院老板郑某则称,这种情况还需要进一步治疗,现在颜色加重是正常的。

但尴尬的是,双方做医美前并没有签订合同,对于效果和疗程也没有约定。方女士回忆,当时自己觉得祛斑是个小事情,对合同只是提了一句,最后也没有签订。经过警方协调,美容院表示愿意退还3000元的费用,方小姐也表示接受。

当事民警表示,在基层派出所,这种医美纠纷越来越多。他建议爱美的朋友首先要选择有资质的美容院,同时一定要注意签订合同,把效果、疗效和赔偿标准写清楚,才能避免无法维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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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元国璋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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