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两天(26日)就是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记者今天(24日)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淮安中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02件,其中民事和刑事案件分别为285件和17件,审结301件,结收案比达到99.67%,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撤率为77.94%。

“我们一直坚持‘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重点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淮安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孙晓明说,在去年审结的一起案件中,微商朱某通过社交软件为他人销售LonisVuitton、CHANEL、GUCCI、PRADA、BURBERRY等国际品牌商品共计276万多元。朱某知假售假,且销售金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本案中,朱某系从犯,认罪悔罪态度也较好,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但罚金是很重的!”孙晓明告诉记者,之所以要这样“有轻有重”,就是为了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使犯罪分子丧失再犯罪的经济能力。

“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主导作用,实行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是我们工作的方向。”孙晓明说,淮安中院知识产权庭加强网络著作权保护,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如去年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购买假冒五粮液酒对外销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14万。五粮液酒厂还提起了民事纠纷诉讼,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相关诉求应予以支持,因此另外判令被告人再赔偿五粮液酒厂4万元。”
淮安中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助理李萍告诉记者,长期以来,该庭还加大走访力度,协助优秀民营企业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发放《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法律意见书》,帮助企业建立起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助推企业培育自主品牌、提升核心竞争力。

(来源:江苏广电淮安中心站/朱延庆 通讯员/赵德刚 赵大为 编辑/俞思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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