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野生蛋好吃,我们就再去掏一点”。2019年3月,王某等5人在建筑工地宿舍,用电水壶煮了些从湿地树林鸟巢里掏回来的鸟蛋,觉得很好吃,决定再捡点回来。五人带着塑料桶和工具包,再次来到南京七桥瓮湿地树林中,爬上树将掏鸟蛋放在塑料桶中,准备带回去再饱餐一顿,还没来得及带回工地,便被巡逻的警车发现。
这次,他们“捡”的鸟蛋多达81枚,除了树太高没法爬上去,或者太危险的树木,他们将能掏的鸟巢都掏光了。除7枚鸟蛋损毁外,其余74枚经国家森林局森林公安进行DNA鉴定,有55枚是夜鹭蛋。
“那些鸟灰白相间,比麻雀大,比喜鹊小,我们不知道是什么鸟,就是觉得鸟蛋挺好吃的”。王某他们不认识的这种鸟,正是夜鹭,在《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里是三有动物,即是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
王某等人的行为造成直接生态损害及生态系统损害量化值达到七万余元。这起非法狩猎案,移送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认为可能存在民事公益诉讼线索,通过内部移送机制,将线索移交民行办理。
因一时嘴馋攀爬树木捡食野生鸟蛋,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但他们都是建筑工地民工,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且经济收入有限,认罪态度良好,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以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及生态服务价值损失费用为诉讼请求,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高额鉴定费等其他费用不再追究,最终获得法院全部支持。近日,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对王某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案发地七桥瓮湿地是南京市区为数不多的城市湿地,在抵御洪水、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降解污染物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些人环境保护意识淡薄,至今仍有野生鸟蛋可自行食用、捡拾鸟蛋有趣好玩无伤大雅的错误思想。检察官提醒,此类行为会影响湿地的长久保护,在无任何专业知识和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野外接触野生鸟巢也存在交叉感染的危险。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查多 编辑/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