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区的刑满释放人员曹某出狱后,频频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为他人代理官司捞取报酬。为保证代理生意不断流,曹某不仅给自己伪造了一个律师身份,还凭借一张假律师证,堂而皇之替人打起了官司。不过,这入戏容易,可要想演得天衣无缝那可不容易。这不,曹某在老家高港准备代理一起案件时,没想到刚进法院,就被工作人员识破了真身。
一条线索露身份 假律师现原形
高港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日前接到一条来自高港区人民法院提供的监督线索,称刑满释放人员曹某,利用假律师身份帮人代理案件。由于曹某前科劣迹很多,加之又是刑满释放人员,法官判定,曹某不可能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于是,立即将这条线索移送给了检察机关。
刑满释放做咨询 “公民代理”尝甜头
检察机关经调查发现,刑满释放后,曹某为维持生计,曾利用学过的基础法律知识,在当地开过一家法律咨询服务部。虽然生活勉强能维持,但一个偶然的机会,一桩找上门的生意,却让手头一直拮据的曹某突然脑洞大开。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关于委托代理人一项有明确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除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外,当事人的近亲属也可以成为诉讼代理人,帮助当事人代理官司。
据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金秋桦介绍,诉讼代理人的推出,就是当老百姓经费不足,或者说他的诉讼经验不足的时候,可以由自己所在的社区,推荐一个满足基本情况的公民来代理案件。这样老百姓既省了钱,又可以较好地完成案件诉讼。不过,我国法律对律师的执业资格要求,虽然有着很明确很严格的限制,但对公民代理这一块,包括公民的学历、专业、品行等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经过社区推荐都可以成为公民代理。
职业代理成主业 违规违法钻空子
而第一次替亲属代理官司就初尝甜头的曹某发现,代理官司来钱很快,而且也没风险。于是,便打起了长期代理的主意。检察机关调查发现,从2018年以来,曹某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先后在泰州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兴化等多地共代理过21起案件。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五十九条规定,公民代理不仅要取得当事人的授权,同时,还要取得所在村、社区盖章证明的公民身份材料。而曹某在后来代理的这些案件中,既没有经过社区推荐,也不属于近亲属选择,按说曹某是不能够代理这些案件的。但曹某所在的社区当时却并未对此严格审查。由于社区没有尽到基本审查义务,最终导致了曹某利用了这样的一个漏洞。

据曹某交代,为取得更多案件的代理权,曹某为此专门自学了电脑修图技术,通过更改委托人的身份信息,达到自己代理案件的最终目的。
伪造律师身份打官司 身份暴露难逃法网
由于曹某代理案件的数量日益增多,曹某所在的社区也逐渐警觉起来。去年春天,当曹某拿着证明再次来到社区准备盖章时,没想到却碰了钉子。社区拒绝出证明,自己的代理生意就无法进行,情急之下,曹某竟然动起了办假证的歪脑筋。通过上网搜索,曹某随后PS了一张假律师证。据曹某交代,自从制作了这张假律师执业资格证后,自己的生意也越来越好。但令他没想到的是,就在他以律师身份准备在高港老家为他人再次代理案件时,没想到最终却被法院的工作人员识破了真身。

据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金秋桦介绍,伪造了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印章 ,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和伪造企事业单位印章罪,如果罪名成立的话,曹某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的侦破当中,等待曹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庞亚雷 通讯员/李圣柏 张凯 葛东升 邹新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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