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以来,多地都发生了不少长租公寓等租赁机构“爆仓”的事件,导致房东、房客遭受损失,荔枝新闻也进行了多次报道,引起了相关部门重视。近期,南京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下发通知,要求落实住房租赁机构租金托管制度。
通知明确,在南京市经由住房租赁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应当通过市房屋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即时办理网签备案。倡导租赁机构与承租人按月或季度支付租金。住房租赁机构应在商业银行设立唯一的租金专用账户,与银行签订租金托管协议,明确托管内容、方式及程序。
“自愿缴存与注册资本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风险保证金,保险公司保单,提供相应价值的不动产,作为风险担保,并作出违法违规失信将接受约束的承诺。”南京房屋租赁指导中心租赁市场管理科科长王彬说。
记者看到,对于“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机构,此次也专门明确了监管方式。“采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经营模式的住房租赁机构,应在房产管理部门指导下,将在银行设立的租金托管专户变更为租赁资金监管账户,设立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风险保证金,并将相关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均纳入监管账户。”王彬说。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租赁机构租金托管后,能够确保租金安全,不被挪用做其他用途,这样对租户权益也能有效保障。南京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在租房时,应主动查询租赁企业租金托管相关信息,提高租金收付风险防范意识。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贝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