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第5期“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并对部分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企业曝光。
一、四月茶侬桂花风险控制情况
《通告》称,南京贪嘴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蘑菇街(网店)销售的标称芜湖四月茶侬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四月茶侬桂花,二氧化硫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南京贪嘴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购进上述四月茶侬桂花22瓶(共计0.66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因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且售出时间较长,未能实际召回。
二、高原雪蜜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通告》称,苏宁易购(网店)销售的标称镇江市京口皇中皇生态科技蜜蜂园生产的高原雪蜜,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当地监管部门调查,镇江市京口皇中皇生态科技蜜蜂园共生产该批次高原雪蜜83瓶(共计20.75公斤),已销售50瓶,库存33瓶。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因产品售出时间较长,未能实际召回。经查,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企业为防止蜜蜂生病,人为添加药物造成。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将此案件移送当地司法机关。
网抽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管局领取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了不合格食品经营者镇江市京口皇中皇生态科技蜜蜂园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照复印件,并在获悉不合格产品信息后,当即要求商家下架该商品,不再销售,并要求商家对已销售的同批次产品进行追溯、召回。依据《食品安全法》,该公司已履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审核义务。2019年12月25日,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管局再次对高原雪蜜销售网址进行复查,显示该商品已下架。
三、无蔗糖蒸蛋糕(原味)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通告》称,南京俏嘴堂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西老农民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蒸蛋糕(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当地监管部门调查,南京俏嘴堂商贸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无蔗糖蒸蛋糕(原味)1箱(共计2.5公斤),货值69.8元,销售得利1.8元,已全部售出,无库存。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因产品售出时间较长,未能实际召回。经查,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生产厂家造成。南京俏嘴堂商贸有限公司索取了生产厂家资质及第三方检验报告,但未索取不合格批次无蔗糖蒸蛋糕(原味)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未尽到进货查验义务。栖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8元、罚款50000元的处罚决定。
四、乌骨鸡(解冻)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通告》称,泰州市海陵区润轩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兴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骨鸡(解冻),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和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泰州市海陵区润轩商业有限公司共购进上述乌骨鸡(解冻)47公斤,货值1266.65元,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因产品售出时间较长,未能实际召回。经排查,该产品不合格为养殖环节造成。针对企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企业做出没收违法所得133.95元、罚款50000元的处罚决定。
五、韭菜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通告》称,扬州解放桥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田开明摊位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扬州解放桥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田开明购进上述韭菜共10公斤,以零售方式销售完毕。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经营者召回不合格食品,因产品售出时间较长,未能实际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为种植环节控制不当造成。本案涉案货值金额较小,未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主动配合接受调查,并立即实施召回、主动整改,属于轻微违法行为,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管局决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0元、罚款490元的处罚决定。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编辑/贝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