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区违建"阳光房"特别多,原因何在?|荔枝解忧帮

2020年04月08日 20:16:06 | 作者:王兵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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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南京市江宁区浅山苑小区居民反映,小区部分顶楼和一楼的业主随意侵占公共空间,搭建阳光房,严重破坏了小区的整体环境。这些阳光房是如何搭建起来的?没有人管吗?

  "阳光房"占用公共面积 小区物业默许搭建

  浅山苑是一个新建小区,大多都是8层楼房,仔细观察记者发现,一些楼房的顶层有一些四方形的玻璃房,与整栋楼房的建筑风格十分不协调。通过楼房的天井,记者来到一栋楼房的顶部,看到这些阳光房占用的是公共露台,面积有二三十平方米。

  一楼搭建阳光房的业主更多,这些阳光房有的在前院,有的在后院。为了搭建阳光房,小区原有的植被和绿化都已经被破坏了。 

  根据南京市相关规定,擅自在建筑物顶部、退层、露台、花池、设备平台建设阳光房、活动板房、增设玻璃屋顶等构件或进行封闭的,属于违建,应当予以拆除。这些阳光房是如何搭起来的呢?一名业主表示,他们搭建阳光房时都是经过物业默许的,少不了要花点钱。

  事实真是如此吗?记者以业主的身份找到了小区的物管人员,他表示,想搭阳光房可以,但要缓一缓,因为城管最近查得紧。“估计要等到6月份,到时候想怎么弄怎么弄,到时候告诉我是几零几的。”

  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向当地城管部门反映,执法人员表示,浅山苑小区因建设周期比较长,之前一直没有纳入属地执法管理,有部分业主抓住机会,打时间差,并在物业的默许下建设了阳光房。南京市江宁区谷里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中队长俞波说:“可能有一些阳光房,是之前物业在管理的时候,城管还没介入管理的时候,自行搭建的,物业同意的。”

  城管部门加强巡查 督促物业落实源头管理

  目前,城管部门每天派出不同的执法人员到浅山苑小区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新盖的违建,立即拆除;至于这些存量的阳光房,下一步将按照程序履行拆除等手续。同时,城管部门特别要求小区物业要严格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俞波说:“有材料进来的时候,物业不能给进,业主在装修过程中要报批,物业首先要把关,报批哪些内容,要审核。”

  小区控违,除了依靠城管部门的管理,更需小区物业担起责任。现实中,一些物业对违建行为视而不见,一方面是不愿意得罪人,另一方面不排除是利益驱使。据了解,四川成都、广东佛山等地已出台文件,如果物业公司控违不力,将记入企业诚信档案。要想让小区违建无处遁形,就应该进一步明确物业对违建的监管职责,以及放任该行为所要承担的后果。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兵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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