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驾驶营运货车上高速 被查后3次跪地求放过

2020年04月03日 18:12:42 | 作者:张加红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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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日,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飓风行动”中,查获一起重型货车驾驶员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逃避惩罚,该车驾驶员竟然3次下跪求放过。最终,民警依法对其做出了处罚。

  3日早晨6时28分许,大队民警在长深高速洪泽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过程中,对一辆号牌为苏H****6的重型半挂牵引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满嘴酒气。民警随即将其控制并现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02mg/100ml,已超过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而且其驾驶的苏H****6重型半挂牵引车为营运车辆。随后民警将该驾驶员带至医院提取血样。

  经查,该车驾驶员刘某,持A2证,洪泽人。据刘某交待,2日晚他和朋友在饭店吃饭,期间大约喝了4两白酒,原以为自己酒量大休息一晚上不会查出酒驾,谁知3日早晨抱着侥幸心理的刘某,在途经收费站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处罚过程中,刘某开始害怕,不停地向民警求情。“求求你们放过我吧,靠这个吃饭呢,一大家子靠我一个人……”刘某开始各种讨饶,不惜3次下跪向民警请求放过自己。面对刘某的荒唐举动,民警当面严辞拒绝,并严正告知其酒驾的危害性及应当承担的后果。

  随后,民警依法对刘某采取强制措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刘某一经定罪,还将面临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的处罚。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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