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厢内吃味大的东西、手机追剧外放声音、车门关闭后扒门……这些地铁内广为诟病的行为,今后都将进入“乘客行为黑名单”了。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对乘客在地铁内一系列行为进行规范,4月1日是新规实施首日,记者跟随南京地铁巡查人员进行了现场走访。
车厢里面喝水
手机外放声音
南京地铁工作人员对车厢内部进行巡查,对在列车内进食,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现场劝导。
脚放在行李箱上
脚放在座位上
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在乘客行为规范方面,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
10类禁止性行为包括:拦截列车;在列车车门或站台门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擅自操作有警示标识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等。
7类约束性行为包括: 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等。
南京市地铁交通设施保护办公室副主任杜晶指出:“全国范围内第一次规定了地铁内部禁止性行为,我们会对有影响的乘客进行劝阻,会对《办法》的内容进行相应的宣传,在过程当中加大巡查的力度,促使车厢里面环境秩序更加良好。”
其实,南京地铁早在2014年7月1日就发布了禁止在地铁车厢内饮食的通知。截至目前,在车厢中发现的列车饮食行为一共处理了大约28万起,“列车车厢内是严禁饮食的,一旦发现了相应的行为,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杜晶表示。
截至2018年底,我国共有24个省份的35个城市开通运营轨道交通,运营线路171条,运营里程5295公里,2018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量约212.8亿人次。交通运输部指出,出台新规旨在推动提高城市交通服务质量,提升广大乘客出行满意度、获得感。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方晨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