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好转,江北新区客运市场逐步恢复。公共客运中出租车、网约车的接单量稳步上涨,与此同时,车辆非法营运问题也开始“死灰复燃”。近日,新区执法总队交通大队查获一台以个人名义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私家车。
4月1日上午,执法人员巡查至柳州东路地铁站周边,发现路边停靠着一台车身贴着“滴滴出行”字样的车辆,很显然这是一台网约车。当要求驾驶员丁某出示网约车相关证件时,其仅有驾照和行驶证,行驶证载明营运性质为非营运,执法人员当场指出丁某涉嫌从事非法营运行为。对此,当事人表示不认可,“我这不是网约车,只是顺路把朋友带到地铁站而已。”
执法人员借用车上乘客手机找到了“滴滴”平台的订单,车主与车牌号相关信息都与眼前的这台车一致。确凿证据面前,丁某仍试图辩解:“其实我的网约车证件都落在公司了。”执法人员随即通过系统查询,结果显示无相关数据。
所有托词被逐个击破,丁某这才承认非法营运的事实,原来眼看着疫情好转,最近人流量增大,他便抓紧出来继续跑车,原计划考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迟迟没有落实。丁某本人和车辆均无相关证件,属于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取证并查处。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必须三证齐全:平台方拥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驾驶员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缺一不可。
非法营运现象不仅扰乱了客运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同时也侵犯了乘客的合法权益。新区总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选择乘坐规范的网约车辆,安全、服务将更有保障。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