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24日)上午,镇江丹徒区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对一起涉疫情诈骗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16号,被告人李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丁某求购口罩的信息,于是联系丁某,谎称自己有口罩出售,丁某信以为真,当日至19日期间,丁某多次下单购买口罩,并通过微信支付货款6500元。在丁某多次催促李某发货的情况下,被告人李某将丁某微信拉黑,丁某发现被骗后报警。李某在得知公安机关调查此案后,退回全部账款,并主动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考虑到李某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并且退回了受害人的钱财,综合具体的情节,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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