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晚,扬州市公安交警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过程。当晚9点左右,民警正在百祥路上设卡检查,一辆面包车由北向南驶来,却突然停在检查点前方不远的地方,民警见状立即上前盘问。
“车上有一男一女,是夫妻关系,我们到的时候,妻子正坐在驾驶员位置上。”执勤民警介绍,当时,这两人神色有些慌张,而且,驾驶员座椅位置的空间,明显与妻子腿部长度不符。
随后,警方分别询问了夫妻俩“是否调换了驾驶员?”两人都一口咬定,开车的是妻子。值班民警当即调取了检查点前方同泰岗路口的监控,视频显示开车的是那位男子。在证据面前,夫妻俩终于“改口”了。原来,丈夫酒后驾车,遇到检查时匆忙与妻子换了座位。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丈夫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目前,驾驶人因存在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通讯员/祝隽 编辑/张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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