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手续就大修剪梧桐树,一家单位因毁绿被中华门城管查处

2020年03月19日 15:57:26 | 作者:李琥 王兴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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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淮区晨光路上一处紧锁大门的院子内,两棵几十年树龄的梧桐树被剪“秃了头”,修剪下来的树枝堆得满地都是,却没有办理审批手续。近日,一家单位因在擅自大修剪梧桐树造成毁绿被城管部门查处。

  3月19日上午,秦淮区中华门街道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晨光路铁道口附近时,发现路边一家单位院内的梧桐树的树枝都没有了,执法人员让该单位保安打开大门后发现,院内的两棵梧桐树被修剪得只剩下了主干和一点点枝干,被修剪处的直径在15-30厘米之间。

  保安表示树是公司前几天安排人修剪的,对有没有办理审批手续他不知情。中队执法人员立即电话联系了该单位,电话中了解到修剪这两棵梧桐树并未办理审批手续。中队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派人到中队说明情况,接受调查处理。

  该单位工程部负责人唐经理表示,该单位这处旧办公楼早已无人办公,只有一位保安留守,院内建筑物即将拆除重建。考虑到院内的梧桐树将来会影响施工,肯定是要移植走的,为了以后移植方便公司就安排人把树枝部分大面积修剪了。

  秦淮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养护科长魏昕到现场查看后说,《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明文规定,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大修剪、移植或者砍伐。如果确需进行大修剪、移植或者砍伐的,应当事前报相关部门审批。擅自进行大修剪、移植或者砍伐的行为均属于毁绿,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随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和法律宣传,公司对修剪自己公司院内的树还需要办手续缺乏了解,已认识到错误,将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处理。中华门中队将根据当事人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作出《绿化损坏赔偿鉴定书》认定的绿化损失赔偿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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