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镇江公安交警支队发布了两起近期发生的汽车自燃案件,给广大驾驶员敲响了警钟。
昨天下午17时许,镇江交警高速一大队民警张平驾驶警车巡逻至沪蓉高速公路宁沪方向204公里附近时,发现前方不远处一辆银色轿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内,一股浓烟正从车头处升起,张平立刻拉响警报,火速驾驶警车驶向银色轿车。张平在得知该车车上没有灭火器时,二话没说,迅速反应,从警车后备箱提了两个灭火器冲到轿车前,通过引擎盖的缝隙喷入灭火剂。

在张平紧张而快速的行动后,终将火势扑灭,避免了一场车辆自燃爆炸的危急警情,挽救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保证了复工复产期间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事后民警询问驾驶员周某,其称:自己驾车准备从宿迁到常州上班,但因疫情期间,所驾车辆一直停放家中未曾使用,可能是未注意按时保养造成的车辆起火。

无独有偶,3月11日上午11时许,镇江交警高速二大队民警严峻巡逻至扬溧高速19公里处时,发现对面往溧阳方向车道冒起滚滚浓烟,一辆货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燃起熊熊大火。严峻立即向指挥室上报了相关情况,然后和随车辅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11时15分,严峻到达事故车辆后方,在阵阵警笛声中他拿起了灭火器冲向了自燃车辆。11时23分,在民警和市消防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大火终被扑灭。事后民警询问驾驶员赵某,其称:当日自己驾驶车辆从扬州出发,刚开过润扬大桥后就发现车头和车厢连接处冒起浓烟,于是立即下车检查,谁知车子上的纸质货物已经烧了起来,正在着急无措的时候就看到警察过来了,幸好消防部门也及时赶到,不然就太危险了。

近期各地陆续复工,因前期车辆较长时间停运、未使用,部分车辆可能会出现安全隐患。所以驾车外出时,驾驶人一定要对车况进行检查,保证车况良好,有运输任务的公司部门更要仔细检查车辆的安全情况,避免运输过程中出现危险情况。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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