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审批权下放,江苏成首批试点 专家:将有更大用地自主权

2020年03月14日 18:27:39 | 作者:姜奇卉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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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3月12日发布《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其中提出,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权下放,包含江苏在内8个省份成为首批试点。审批权下放意味着什么?对耕地保护有影响吗?

  下放的审批权有两类。一是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二是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江苏作为全国8个首批试点省份,将先行探索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工作。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研究中心主任规划师花峰认为,这一《决定》,是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

  审批权下放,做法更加务实,增加了省级人民政府的自主权。那么,会否导致土地滥用、浪费?花峰说,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占用已有规定,在规定不变的情况下,中央负责总量控制,只是将审批权下放地方,底线红线依然存在,而且想要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的土地用途,也有较高的前提门槛:“一直也都是有的,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基层用地,它也是有条件的,对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分了很多的类型,很明确规定了是哪些项目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交通、水利、能源这些重点建设项目,而且这些重点建设项目必须是省级以上立项的。” 

  记者了解到,从重大项目用地计划核销制、重大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到厅领导挂钩联系推进、全程保障服务监管等一系列办法,江苏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完成了220个省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同时完成了宁淮铁路、溧宁高速公路等一系列存在特殊困难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用地保障服务工作。

  重大项目用地需要保障,而事关粮食安全的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也要牢牢守住。为此,江苏高质量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第一是占一补一,建设项目占用了耕地,你肯定要补充相应的数量的耕地;第二是占优补优,就是说你占这些优质的耕地,你必须要补充,与这个耕地质量同级,甚至比它更好的耕地;第三个就是占水田补水田。”花峰介绍说。

  另外,如果当地没有办法自行补充耕地指标,项目方则需要交纳开垦费,由行政主管部门,比如各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耕地开垦或者异地进行指标补充。花峰说:

  “ 2017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从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入手,一方面严控建设占用耕地,另一方面加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力度。”

  记者从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2019年,江苏省建设项目共补充耕地5.96万亩。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姜奇卉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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