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让口罩销量大增,在朋友圈卖口罩的微商陡然增多,利用卖口罩为幌子诈骗的人也为数不少。今天(3月10日)上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郑某某假借出售口罩涉嫌诈骗案,采纳公诉人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提交的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武进检方介绍,2020年2月1日,郑某某在朋友圈发布卖口罩的信息。受害人朱某某看到后,在微信上与其取得联系。“他说一元钱一个,我觉得挺便宜的,就想通过他购买一些口罩,用来做做好事送人的。”随后,朱某某分13次向郑某某转账10250元。事实上,郑某某并没有口罩货源,“就是手头缺钱了,正好碰上疫情,想通过卖口罩方式骗点钱用用。”郑某某称,他将赃款全部用于打赏主播等消费娱乐活动,并以快递不取件、搞错单号为由拖延时间,最后直接将朱某某微信拉黑。
郑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意识到被骗后,朱某某于2月17日向警方报案。次日,郑某某落网。武进区检察院在公安机关立案24小时内,即安排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同时,根据疫情期间办案实际,就强制措施采取形式、调查取证方向和案件诉讼等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并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法制教育,促其主动认罪认罚。随后,检察院在该案移送审查起诉24小时内,以被告人郑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出量刑建议,确保涉疫刑事案件依法打击。这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武进检察机关起诉的首例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刑事案件。
3月10日,武进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来源:江苏广电常州中心站/汤琤 谢博涵 通讯员/夏丹 编辑/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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