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临近,家家户户都在忙着置办年货准备喜迎新春。在外辛苦一年的农民工都想拿到工钱,回家和家人过一个幸福平安年。涉民生案件直接关系着群众新年的幸福感,为此,赶在春节前,常州市两级法院执结了一批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骨头案件、民生案件,并将执行到位的钱款及时发放给债权人,让他们过一个温暖舒心的春节。

春节前夕,债权人王孝红来到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领取一笔9411元的执行款。45岁的王孝红来自湖北监利,在常州从事木地板生意。2015年,一家装潢公司请他帮一户居民家安装地板。不料地板还没有完全安装好,装潢公司就一夜之间关门歇业,导致王孝红的9411元货款被拖欠。

2019年,王孝红将装潢公司经营者祁湛告到常州钟楼法院。连云港人祁湛经过法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后法院缺席判决,祁湛应该在2019年9月前支付王孝红的货款9411元。等判决书生效后,王孝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法院采用综合执行措施,将钱全额执行到位。
同样感受到法院为民生执行好处的,还有债权人靳女士。 来自河南焦作的靳女士,2017年,经人介绍,借了14万多元给钟楼区勤业新村居民潘某萍。
经过多次讨要未果后,2018年3月,靳女士将潘某萍告到钟楼法院。后经过法院调解,当事双方达成协议。潘某萍承诺归还借款本息和违约金等14.9万元,2018年6月前付8万元,一个月之后再付清余款6.9万元。于是,靳女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潘某萍当时避而不见。
2018年年底,法院对被执行人潘某萍进行强制执行,帮助靳女士执行到位2.2万元。前不久,法官查控被执行人潘某萍的银行账户时,发现有存款,于是进行了查扣,又帮助靳女士执行到位4万元。
同时,春节前,为确保农民工等及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常州全市各级法院把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向群众传递司法温暖,也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维护司法权威。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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