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人一起租房才叫群租?如何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从现在起到2020年11月份,全市由公安部门牵头,会同房产等部门单位,开展群租房整治。
记者从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获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住房租赁市场实际,南京出租房屋专项整治工作于2019年12月启动,此次专项整治重点主要包括八类情形。
“成套出租住房中,非亲属关系共同居住而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的房屋。第二类是出租房屋没有合法来源。第三类是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将厨房卫生间地下储藏室供人居住使用的。”南京房屋租赁指导中心租赁市场管理科科长王彬说。
此外还包括,装饰装修拆改房屋主要承重构件、抗震措施,或者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的,未经许可或者未按照许可的方案施工的。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不能继续使用的。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企业、中介机构违反相关法规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做好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工作的等情形。“这次整治行动的时间历时一年,目前分阶段实施,启动阶段从去年12月开始,现在属于一个摸排整治阶段到今年11月底结束。总结阶段是到2020年12月底。”王彬介绍。南京还将推广群众提供出租房屋信息、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奖励制度,通过12345政务热线等渠道举报的线索一经核实,即予以奖励。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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