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8日)下午4点多,盐城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射阳服务区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轻型载客车的驾驶员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件,遂依法将其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该车内载有4名乘客,通过警务平台查询,这名陕西籍的驾驶员张某还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面对询问,张某称,他们几个人是去外地帮助安装设备的,因长途开车看驾驶员有点疲劳,自认为在家中曾练习过开车,懂一点驾驶技术,便从驾驶员手中接过方向盘,开了一段路程。
承办此案的盐城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的陆剑锋警官告诉记者,驾驶员张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将受到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和并处一千元罚款的处罚。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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