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260元一天,小工160元一天,在曹师傅的这个本子上,记录着他和二十多位乡亲给一家养猪场做修缮工作的工作量,2018年和2019年两年时间的工钱一共是18.6万元。曹师傅说,他和其他的二十多位乡亲都是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的农民,在两年时间里断断续续地给当地的一家养猪场修房、铺路,这十几万元都是他们的辛苦钱。

养猪场老板袁树林是南京市秦淮区人,两年时间里,袁某只支付了5.5万元的工钱,并且表示,养猪场即将拆迁,剩下的13.1万元会在拿到拆迁款后第一时间给大家。可2019年11月,袁某在拿了一百多万元拆迁款后突然就找不到了,电话也不接。

记者也尝试着拨打了这个号码,同样是无人接听。曹师傅说,为了讨要十三万多元的工钱,他们找过当地社区和劳动部门求助,两个部门让他们找当地清欠办公室。1月8日上午,记者陪同曹师傅等人找到了溧水区清欠办。清欠办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曹师傅等人被拖欠了建房工资,但这种个人之间的建房拖欠他们管不了。
随后,曹师傅等人又找到了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在受理报警后表示,他们只能对职能部门移交的欠薪进行立案调查。对于曹师傅目前的情况,他们只能介入调解,如果通知不到养猪场老板袁树林,警方也没有办法,最后还是要走诉讼程序到法院打官司。

虽然派出所民警建议曹师傅等人最好通过诉讼途径讨要工钱,但江苏崇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淑红表示,曹师傅的工作量记录本上并没有养猪场老板的签字认可,目前也没有证据证明曹师傅等人确实在这个养猪场工作过,通过诉讼讨薪的难度很大。
和曹师傅等人一样,打短工的务工人员一定要做好证据留存,以备不测。赵律师说,如果纯粹是一个个人雇佣另外一个个人建立劳务关系,最好是采取记账或者请对方打欠条的方式,再者就是双方之间签一个劳务合同之类的东西。如果是以完成一个事项为目的,可能还不是劳务关系,属于承揽工程之类。但不管怎样,最好有书面合同、从文字上确定下来发放酬劳的方式,并且采取银行卡打款方式。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周会峰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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