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京交警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不分白天、黑夜,不分城区、高速,全时段、全天候、全方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加大酒驾、醉驾查处力度。南京交警全年共开展酒驾、醉驾整治7340余场次,平均每天开展20场次专项查处,全市二次酒驾率从5%降至0.9%。
经统计,在查处的案例中,驾驶非营运车辆占比99.8%,营运车辆仅占比0.2%。从具体车型来看,驾驶小型客车占比80.7%,驾驶各类货车的占比4.4%,驾驶摩托车的占比14.9%。目前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82万辆,其中摩托车保有量为9.8万辆,占机动车总数的3.4%。数据表明,摩托车驾驶人酒后驾驶风险概率比其他机动车驾驶人更高。
根据查获的醉驾案例分析发现,2019年全市醉驾数值最高的驾驶人,体内酒精数值高达327.2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酒精数值排名前十的醉驾司机中,9人为男性,1人为女性。十名醉驾司机中,驾驶小型客车的7人、驾驶重型货车的2人、驾驶摩托车的1人。(详细情况见下表)
重型货车驾驶人严重醉驾 被判拘役四个月
吴光海于今年6月14日醉酒驾驶重型货车被南京交警高速一大队民警查获。经血液检测鉴定,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296.9mg/100ml,吴光海也是此次曝光的十大醉驾司机中的两名营运货车司机之一。
吴光海交代,2019年6月13日中午和晚间都曾大量饮酒,6月14日中午午饭还喝了不少啤酒,下午1点,吴光海驾驶一辆营运性质的重型仓栅式货车从南京众彩物流园出发,经绕城高速开城收费站驶入高速道路。随后,高速交警在沪宁高速马群检查站依法将其查获。10月14日,法院依法对吴光海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行为,处以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的处罚。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南京交管部门依法对其驾驶证进行吊销,并且十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也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为何醉驾数值差不多,判决结果却有差异?
根据《刑罚》相关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时,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量判处。醉酒驾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不仅依据酒精数值进行判决,还要根据驾驶人的行驶速度、行驶道路、驾驶资格、有无交通事故、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有无法定、酌定从重、加重或从轻、减轻情节等多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2019年2月16日20时,裴红(女)驾驶一辆越野车沿应天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文体路附近时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擦,但驾驶人裴红并未停车进行处理,而是驾车驶离现场。随后裴红驾车在应天大街黄山路路口被民警查获。经过血检鉴定,裴红当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319.3mg/100ml,随后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的处罚。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南京交管部门依法对其驾驶证进行吊销,并且五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与裴红案发经历较为类似的是,2019年1月31日晚间,陆昌明醉酒驾驶一辆小轿车在应天大街逆向行驶时与对向车道车辆碰擦,造成交通事故。但驾驶人陆昌明并未逃离现场,而是在现场等候警察前来主动交代情况。虽然陆昌明血检结果高达287.4mg/100ml,但系初犯,且有自首情节,取得对方谅解,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拘役三个月零二十日,并处罚金四千元。
南京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春节临近,随着岁末年终走亲访友、聚会宴请的增多,请时刻牢记驾车出行遵规守法。
(来源:《零距离》记者/莫玫瑰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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