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铁霸座、医闹等事件频频发生,面对失信行为该如何处置?备受社会关注的《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新近高票通过审议表决,审议通过的《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共76条,酒驾、医闹、逃票、骗保、传销等,以及诋毁英烈、精日行径等败德失信行为均已纳入惩戒目录清单。记者走访中,不少市民对此表示支持。
南京市民王女士说:“有这个制度了,他不能上飞机、不能坐火车、不能高消费,就不敢搞这些歪门邪道了。”
近年来,高铁“霸座”、“老赖”欠债不还、教授剽窃论文等失信事件不断成为舆论热点。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爱武表示,面对这些失信人到底该如何处置,这在以往是老大难的问题,虽然大家感觉十分愤慨,但总有些无计可施,而此次条例出台,也让这些失信行为的处置有法可依。“如果列进失信人惩戒名单中,对个人来讲,比如银行贷款、到金融机构贷款,就贷不到了或者大大降低额度,信用卡额度也会大大降低。你想买高铁票、坐飞机就会受到限制,想出国会受到限制,难以得到签证。”
2018年,“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写入宪法,但国家层面尚未出台专门的社会信用法。对此,陈爱武认为,这次虽然只是地方性《条例》的出台,但为完善上位法有着积极的意义。
陈爱武认为,对于如何治理,其实南京就开了一个头,因为我们国家的社会信用法还没有上位法律,那地方性的条例或者法规,就勇敢地把它列进去,是符合民情民意的,也符合未来发展方向,将来为国家立法可以做好基础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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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零距离》记者/秦禾东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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