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又到了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泰州市昨天(12月25日)举行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会,泰州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扩大啦。

这次会议明确,禁放区域内全面禁放。在禁放区域和地点外也不是随时随地想放就放的。每日6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不过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八燃放烟花爆竹,可以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此外,3个时段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分别是:中考、高考期间;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市、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重大活动保障期间。
2018年8月1日,《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施行,禁放区域约119 平方公里;今年11月27日,市政府发布《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调整扩大后的禁放区域达到179.05 平方公里,涵盖人口达到100万人。
海陵区、泰州医药高新区:新通扬运河以南、健康大道以北、引江河以东、京泰路(京泰路南延线经周山河至东风快速路)和东风快速路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高港区:环港大道以南、港口路以北、南官河以东、高港大道以西形成的区域。

姜堰区:新通扬运河以南、328国道以北、溱湖大道(双登大道)以东、229省道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除禁放区域以外,这些地点也全面禁放: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纪念馆、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地;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商品交易市场,住宅小区;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城市快速路沿线;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城市绿地、河道,饮用水源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和销售场所,输气(油)设施,架空电力线和通讯线路、有线广播线下方以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来源:江苏广电泰州中心站/邹文杰 沈骁 编辑/赵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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