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佣”是来自菲律宾的高级家政服务专业人员,上世纪80年代起在香港风靡,近年来也开始进入大陆市场。有些不法中介嗅到了其中的“商机”,竟铤而走险,组织“菲佣”非法入境提供家政服务、谋取私利。近日,经南通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张某组织“菲佣”非法入境务工,被法院以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这也是南通市首例组织“菲佣”非法入境务工案。
本案的起源还得从市民陆女士说起,2017年底,陆女士在支付了3.5万元的引进费后,终于等来了“菲佣”塔石米,本想着塔石米既能做家务,还能辅导孩子从小学英语,一举两得,哪知塔石米才工作了三个月,就嫌工作量太大,自行离开了。离开后雇主发现自己少了一些首饰,随即就报案。

警方调查发现,塔石米是通过一名姓张的女子介绍给雇主的。2016年,张某在广州认识了不少菲佣,了解到国内家政市场有较大需求,并专门注册成立了公司经营“菲佣”中介业务。后经介绍,与菲律宾人罗某相识,商定共同从事“菲佣”介绍业务。由罗某在境外招募想要非法入境务工的“菲佣”,然后再由张某将“菲佣”的一些基本情况介绍发给雇主,由雇主进行选择,雇主选定人选以后,由罗某在境外为“菲佣”、虚假的旅游事由办理签证入境,然后张某再到深圳、珠海的口岸去接应送到雇主家里。

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张某等人先后组织了9批共计12名菲律宾籍女性,采取持14天旅游签证的方式,分别从广州、澳门、深圳口岸非法入境,张某在国内接应并送往南通、上海等地非法从事家政劳务活动,张某非法获利56万多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伙同他人违反中国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多次组织他人使用 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偷越国(边)境,且组织人数众多,违法所得数额巨大,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雇主非法聘用外国人的行为,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罚款一万元。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赵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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