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违法”,大家都知道,但总有人把禁令当成耳旁风。泰州人马某就是如此,他不仅醉驾,还把车开上了高速公路,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班房。昨天(12月25日),他作为交通违法的典型案例被法院通报。

今年4月18号凌晨1点左右,启扬高速扬州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泰州牌号的白色轿车追尾撞上一辆黑色轿车,虽然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两车受损严重,被撞车辆几乎报废。
经检测,民警发现,当时肇事车主马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82毫克,属醉酒驾驶。调查中,马某交待,当晚他有急事要赶来扬州,虽然晚上喝了不少酒,也知道醉驾违法并有危险,特地休息了几个小时后才开车上路。原本以为深夜,加上开的又是高速公路,没人查岗,很安全,没想到发生了意外。

前不久,扬州市邗江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件,鉴于马某醉驾,并在高速上发生车祸,造成严重后果,因此不予缓刑。最终,法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马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同时,马某还因醉驾,被交警部门吊销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驾驶机动车。
昨天,记者从扬州邗江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至12月,该院共受理醉驾案件275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近三分之一。接下来,他们将对醉驾犯罪继续保持“零容忍”,通过审判强化司法的威慑力!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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