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12月23日),南京交警高速十二大队民警在天生桥收费站查酒驾。21时许,民警发现一辆小汽车在距离民警10米处突然停下来,随后又发动车辆继续向前行驶,当驾驶员靠近时,车里一股酒气传出。

民警随即对驾驶员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6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驾驶员得知酒后驾驶要记满12分,还要去参加科目一考试时,惊呼“这回惨了”,还告诉民警:“我都63岁了,这么大岁数了,你们就放过我吧。”

民警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必须接受处罚”。经过民警耐心讲解了酒驾的危害性后,这位老大爷最终认可了处罚。经询问得知,司机戈某今年63岁,来参加朋友聚会,由于时间还早,而且自己很清醒,想着开车回家不会出什么事,就侥幸驾车上路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12月23日20时54分许,南京高速五大队民警在禄口安检站开展夜间整治,一辆苏A牌照白色轿车停在后方迟迟不向前行驶,交警便上前进行检查,男子一开口就散发出一股酒味。交警随即对男子进行酒精检测,测试仪显示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询问,驾驶员许某家住高淳,跟朋友一起在江宁某饭店吃晚饭。聚会席间免不了要喝酒,许某称自己刚开始没有喝酒,但就他一个人喝饮料觉得不好意思,再加上大家聊得这么开心就把酒杯端上了。吃完后,许某接到老家兄弟的电话,问他今天晚上回不回高淳,想搭个顺风车。于是许某就让兄弟过来找他一起回高淳。
据许某同行的兄弟交代:“得知他喝酒了,就劝他不要开车。”当时许某一听便生气了,对兄弟说:“不相信我?这点酒算什么,保证把你安全带回家。再说下这么大雨,又是晚上,路上不会有交警查车的,上车吧。”

交警提醒:各位司机朋友们,如酒后需开车回家,应通过找代驾等方式避免酒驾行为的发生,同行人员也应及时做好警示和劝导,切勿主动要求乘坐酒驾人员车辆,以免危及自身安全。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犯险。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杨芹 江苏新闻广播/王德俭 缪鹏程 通讯员/芮鹏 陈云垲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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