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南京发生多起长租公寓“爆仓”事件,导致房东、房客遭受损失。与其等到出事后靠法律维权,不如提前做好防范措施。12月20日起,南京6家住房租赁企业分别签署租金托管协议,这标志着国内首批住房租赁企业通过银行代收代付租金正式启动实施。
目前,大部分住房租赁企业以“委托代理”“资产托管”“生活服务”等方式开展租赁经营活动,租赁企业分别与房东、房客签订代理、托管合同和租赁合同,造成房东、房客之间信息不对称。“个别企业采取高收低租,长租短付,甚至有租金贷等形式,利用租期错配形成资金池,通过占用资金池进行盲目扩张,或者进行高风险投资,给房东房客造成了极大的风险。”南京房屋租赁指导中心租赁市场管理科科长王彬说。、
今年8月,南京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防范市场金融风险的通知》,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机构从事住房租赁代理业务时,应当建立住房租赁租金托管制度,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的银行签订租金委托收付协议,设立机构租金专用账户收付租金,实行租金银行托管。”目前,首批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已经以自愿原则与银行签署了租金托管协议。“托管银行设立租金专用账户托管,在账户内实行封闭性管理,由房东房客按照在房屋租赁监管平台备案的合同信息,进行租金打款收账。银行按照合同备案的信息进行划转,在这个情况下,住房租赁企业不直接碰触租金。这个账户不得提现,不得开通转账功能的网上银行。”王彬说。
6家租赁企业开设的租金专用账户将报南京房屋租赁指导中心备案,专户信息将在南京网上房地产等渠道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同时在企业经营场所、房源发布平台、租赁合同中明示专户信息。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在租房时,应主动查询租赁企业租金托管相关信息,提高租金收付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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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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