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有欲望,如果把持不住越了界,就会触犯法律。在扬州市区一家国企做会计的丁某,没能遏制住心中的贪念,因侵吞公款受到了惩罚。
丁某是扬州金房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的现金会计。从2014年9月至2017年12月间,她利用报支财务费用的职务便利,私制支出审批报表,伪造相关负责人签名,虚报工程项目人工费用、业务开支92次,侵吞国有资金共96万多元,用于个人消费和家庭开支。
但使用非法所得没能让丁某开心,反令其惶惶不可终日。她知道,一旦事情败露,就是灭顶之灾!去年,丁某主动向市住建部门纪委自首,后由仪征市监察委对其采取留置措施。今天,仪征法院开庭公审了此案。
公诉方认为,丁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触犯刑法,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丁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痛哭忏悔。
目前,丁某已退赔全部非法所得,法庭将择期宣判。
(来源:《零距离》记者/范涤青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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