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但仍有少数驾驶人心存侥幸,知法犯法。近日,南京交警一大队在开展整治中查处了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其为逃避电子曝光处罚,故意污损号牌。
12月11日,南京交警一大队民警在红山路开展 “百日整治”专项违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红色重型自卸货车向他们驶来,按照相关规定,红山路是货车禁区,在规定时间内是不允许货车通行的,于是民警立即指挥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中,细心的民警发现该车后号牌有严重污损,数字已经模糊不清。

经询问,驾驶员称车牌及放大号是被雨水泥土腐蚀弄脏的,但通过民警仔细观察,发现该车车牌号及放大号的数字上有明显人为污损痕迹,和正常雨水污损有明显区别。面对民警的质问,驾驶员承认号牌是长时间清洗后导致号牌模糊不清,想到这样看不清楚还能躲避电子曝光,便没去车管所更换号牌,存在侥幸心理。
民警当场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驾驶员当场整改。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员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行为予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由于驾驶人持有B2驾驶证,被处罚后将降为C1,这就意味着驾驶员将不再拥有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的资格。

交警表示,对该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一经查获,将会面临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请广大驾驶员切莫侥幸,以身试法。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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