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代人接力照顾孤老40年 好人好报分得适当遗产

2019年12月13日 18:24:00 | 作者:钱一鸣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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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言道,好人有好报。在苏州吴江,王永兴和周益民翁婿两代人接力照顾一位非亲非故的孤寡老人40多年,并为其送终安葬。老人去世12年后,法院近日判令,孤寡老人莫顺隆的部分遗产,由王永兴的女婿周益民继承,真是验证了“好人有好报”的老话。

  莫顺隆生前是一家五金商店的退休职工,年轻时与公司食堂的大厨王永兴相识。因两人都是孤儿,有着相同身世的他们,很快成了莫逆之交。王永兴就像哥哥一样照顾着莫顺隆。王永兴女婿周益民告诉记者:“他们哥俩好,一直一起生活的,我老丈人知道他这个胃切掉了一半,他吃的东西要热一点,不能让他受凉,因为他胃不好,我丈母娘一直帮他洗洗缝缝补补。”

  1980年,周益民与王永兴女儿结婚,王永兴去世后,周益民夫妇虽与莫顺隆没有血缘关系,但一直将其视为长辈,时常嘘寒问暖,对其照顾有加:“因为我三岁就没有老爸了,所以我把莫叔叔当自己父亲对待的,老丈人走了,我肯定要义不容辞把接力棒要接下去。基本上三餐都跟我们一起,早上他自己解决,中午他不来吃,我们就给他拿过去。”

  2007年5月,莫顺隆去世,周益民全程操办和处理老人后事,为老人购置公墓,承担了丧事的全部费用,将老人妥善安葬。莫顺隆去世后,留下了位于吴江区松陵镇一套面积四十多平的房改房,这让周益民犯了难:“因为这个房子涉及到维修方面,社区有什么事情都找我,好像认定这个房子是我的。这个房子租给人家,人家也觉得不方便,因为办什么事情都要房主本人解决,我想这个房子空关着也不是办法,总归有一个说法,空关也是浪费资源。”

  2018年,在向有关部门和律师咨询后,周益民决定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财产无主,交由法院依法处理。吴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沈黎红说:“因为莫顺隆是孤寡老人,自己原来是领养,也没有成家,没有妻子也没有儿女,在他过世之后,他这套房子,从法定继承这个角度,他就没有一个法定继承人,就没有人能够继承这套房子。最后我们法院认定这套房子是无主财产。”

  由于周益民并不是莫顺隆的法定继承人,双方间也没有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所以周益民不具有合法继承人的资格,不能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继承莫顺隆的遗产。近日,吴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永兴、周益民翁婿两代人,照顾莫顺隆四十多年,时间跨度较长,实属不易,应予褒扬,符合《继承法》规定的扶养较多情节,周益民有权要求分得适当的遗产。周益民的同事及邻居也都向法庭证实,周益民多年来一直悉心照顾莫顺隆,还为老人办理了丧葬后事。沈黎红说:“周先生和他的岳父岳母照顾莫先生已经四五十年了,在2004年我们当地媒体已经报道过这个事情,有相应的文字记载,还有一个莫先生过世之后一些后事都是周先生帮忙操办的,所以我们也可以认定他对莫先生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

  考虑到莫顺隆留下的房子无法物理分割,且周益民愿意接受实物,故法院将房子判归周益民所有,并要求周益民支付房子大约1/3的价值折价款17万元,该款收归国库。

  周益民尽心尽力照顾毫无血缘关系的孤寡老人,用无私的付出,完美诠释了尊老爱幼传统美德。好人有好报,吴江法院的判决,既体现了公平原则,又为人们孝老敬老的行为起到了正确指引作用,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来源:江苏广电苏州中心站/钱一鸣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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