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等不起 我怕来不及——发声者】国家的宣言,我们不能忘记(音频)

2019年12月10日 11:27:35 | 作者:丁凤云 制作/李康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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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巍巍金陵,滔滔大江,钟山花雨,千秋芬芳,一九三七,祸从天降……1937年12月13日,日军攻陷南京,6个星期内,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30万同胞命丧铁蹄。

  82年见证如斯,幸存者正在凋零。马月华、陈素华、伍正禧、刘兴铭、佘文彬、黄卓珍、王福义、史桂芳、万秀英、杨桂珍、朱惟平、胡信佳、金茂芝……2019年他们相继去世,截至目前,登记在册在世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仅剩78人。

  历史不会逝去,声音终将永恒。在第六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前夕,江苏新闻广播&我苏网推出国家公祭特别策划《他们等不起 我怕来不及--发声者》,致敬为保护和传承南京大屠杀历史记忆而奔走发声的人们,致敬每一个不屈的灵魂。今天请看第二篇《国家的宣言,我们不能忘记》。


  

  (大屠杀幸存者余昌祥老人坐轮椅前往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献花,祭奠罹难亲人。)

  (2014年12月10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向社会公布,3361名死难者遗属和幸存者联合起草的,分别致联合国秘书长和联合国人权机构的三封公开信。)

  1937年12月侵华日军攻占南京时,11岁的余昌祥躲在地洞里,逃过一劫,而他的父亲却在外面被日军杀害,尸体都没找到。余昌祥回忆:“日本人到南京以后,就是烧杀抢掠,到人家去翻东西,是好的东西就拿走,拿不动就找人替他弄,我自己的父亲就是替他拿东西的,拿过以后,侵华日军就把他打死了。”

  (2005年7月20日,明妮·魏特琳的侄孙女辛迪·魏特琳及其女儿在朱成山的陪同下参观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2013年01月17日,日本前首相鸠山由纪夫在馆长朱成山的陪同下参观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原馆长朱成山认为:“我们应该为遇难者呐喊,为南京大屠杀历史呐喊,怎么呐喊?需要一个形式。1994年12月13日,历史上第一次我们举行了悼念遇难同胞仪式,特别是请武警献花圈、在全城拉响警报。”

  (2014年12月13日,首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纪念活动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公祭现场放飞和平鸽。)

  (2014年12月13日,南京降半旗迎首个国家公祭日。)

  2014年12月13日,警报第21次在南京上空拉响,这一次是国家公祭。公祭活动从地方公祭升格为国家公祭,且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这一刻,中国人民和南京人民已经等待了整整20年,这一天,也让朱成山期待了很久:

  “这与社会各界的呼吁密切相关,包括原全国政协委员赵龙、原全国人大代表邹建平,也包括全国政协委员吴为山,还包括我们新华社记者写了一些内参,终于促成了在2014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个法案,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的名义主办,以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江苏省委承办,这个格次可以说是对幸存者一个最大的安慰,同时对死难者是个最大的祭奠。”

  国家公祭活动超越了一城、一国,正在改变海内外的历史认知,逐渐形成世界共识。每年的国家公祭日,除了南京,北京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上海金山卫抗战遗址纪念园、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等地,都纷纷举行国家公祭仪式。2015年10月,南京大屠杀档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记忆名录》。海外华人华侨也加入其中,加拿大安大略省议会通过了79号法案,把每年12月13日定为“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纪念日”;美国旧金山湾区各界华人华侨自发举办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国家公祭仪式。所有种种,都在呼应同一个声音:82年前发生在南京的那场人类文明史上最黑暗的一幕,我们不能忘记。

  2018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议南京人大对国家公祭保障工作进行必要的立法。江苏省市人大经慎重考虑,5月正式启动立法。不到半年就高质量起草完毕,创下地方立法速度纪录,也是江苏首部人大委托律师团主笔的法规。条例起草者之一、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勇将其视为一个法律人的荣耀,也是一个南京人的责任——条例起草前,立法调研组曾对南京11个区2200多位市民进行了社会调查。孙勇认为:“很有必要性,我当时坚决主张,中小学教育这块一定要把它纳入教材。”

  条例不仅保障公祭当日,还延伸到对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关爱、国家公祭设施保护和管理、举行悼念活动和参观国家公祭设施的行为规范、国家公祭主题的宣传教育等方面,特别是首次对伤害民族情感的崇拜日本军国主义行为划定了“法律红线”。孙勇介绍说:“关于‘精日’行为,南京地区一年来,我们公安局一共处理了‘6+1’,有6个案件是按行政处罚来处理的,主要是集中在对我们大屠杀事实、对我们幸存者等在网络当中进行侮辱、诽谤,还有一起是罪责,是准备进入刑事案件的。从我们南京地区来讲,这个条例一年来落实反映的情况比较好。”

  更多详细报道,欢迎收听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苏南地区FM95.3)的各档节目:《江苏新闻联播》07:00-07:30《新闻早高峰》07:30-09:00《新闻晚高峰》18:00-19:00。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制作/李康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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