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一种职业,叫职业索赔人,他们利用商品保质期、广告语描述等方面的漏洞,故意大量买入,要求商家支付赔偿。2020年1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将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发起的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记者通过走访,几家超市和商场的工作人员都表示,这个政策对他们来说是一种保护,可以让他们更加尽心地去为消费者解决问题,不用把时间浪费在与恶意投诉人纠缠上。而消费者们则认为,这个政策的出台,可以让商家知道自己是真的遇到问题,才来找他们维权的。
职业索赔往往假借打假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一般路径为“一买、二谈、三举报、四复议、五诉讼”。随着敲诈套路越来越深,甚至呈现出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式化趋势,并且存在着师徒传帮带、培训产出一条龙、专盯包装宣传瑕疵等服务。对于这种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或借机对商家敲诈勒索的行为,法律上有相关惩罚措施吗?
对此,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的葛文霞律师表示,关于认定恶意投诉这件事,首先要从两个方面,一是从购买目的上来看,是为了生活需要,还是为了索赔;二是在购买产品之前,他是否知道产品存在一些质保期或者广告语的漏洞。在刑事方面,如果存在敲诈勒索规定金额要求的时候,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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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零距离》记者/张琰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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