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让不让酿惨剧!今起南京重中型货车右转弯不让行将被抓拍(视频)

2019年11月20日 11:01:08 | 作者:缪鹏程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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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弯让直行”这是一条机动车驾驶人耳熟能详的通行规则,未按规定让行不但面临交管部门的处罚,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保障交通出行安全,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从11月20日起南京交管部门将对右转弯不让行的重中型货车进行电子警察抓拍。

  据统计,今年以来南京市已发生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交通事故2000余起,已造成45人死亡,其中41人为非机动车驾驶人。

  从事故原因分析来看,未按规定让行的交通事故通常存在四种情形,分别是转弯未让直行、无灯控路口未让右侧车辆先行、右转弯车辆未让对向左转弯车辆先行以及人行横道上行人先行。根据分析,未按规定让行的交通事故中,致人重伤、死亡的交通事故绝大多数发生在机动车右转弯过程中。

  从事故交通工具分析来看,肇事车辆以大货车、大客车等大型车辆为主。车辆体积越大、转弯过程中相应的盲区和内轮差也就越大。受害人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主,电动自行车车速相对较快、制动性能差,不少电动自行车缺乏后视镜等安全配置也让驾驶人难以发现“危险”正在靠近。而行人通行速度相对较慢且遇到危险时更加灵活,因而此类事故的受害人中,行人反而较少。

  从事故地点分析来看,大部分未按规定让行事故发生在车流量相对适中的平交路口。这类路口通常为圆盘信号灯,不对右转弯车辆进行单独控制。因此在当绿灯放行时,右侧直行非机动车与右转弯机动车存在一定冲突。右转弯车辆稍不注意疏于观察,未停车让行可能就会导致惨剧的发生。

  为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南京交管部门率先在河西大街庐山路和软件大道凤信路路口,启用电子警察对右转弯车辆未按规定让行的重中型货车进行抓拍。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款的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对于未按规定让行的违法车辆根据相关的规定将给予100元记3分的处罚。

  南京交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我市部分路口,非机动车、行人绿灯直行时会与允许右转通行的机动车发生冲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应让行规则,机动车右转时应当注意观察是否有行人或非机动车通行,如果此时行人、非机动车为绿灯通行且右转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将被罚。值得提醒的是,非机动车、行人也应遵守交通信号指示,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

  惨剧频发,典型事故曝光!

  

  2019年7月2日9时45分许,刘某某(男,41岁)驾驶牌号为苏AG牌照混凝土运输车,沿河西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庐山路路口,在右转通过路口过程中并未减速让行,将由西向东绿灯直行通过路口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并碾压,造成电动自行车驾车人金某(女)当场死亡。货车驾驶人刘小祥因未按规定让行负事故全部责任。

  

  2019年06月22日17时20分许,袁某(男,47岁)驾驶苏AX牌照重型自卸货车沿绕城路由东向西驶至龙藏大道路口时,见前方直右车道有直行车辆正在等候,于是猛打方向从左转车道右转进入路口。突然李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沿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进入路口,重型自卸货车车身右侧将李某连人带车撞倒后碾压,造成李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严重交通事故。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缪鹏程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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