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违法,“老外”也不例外。11月12日,在江苏扬州工作的韩国籍人员金某某就因为醉驾站上了被告席,并成为当地首位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外国人。
事情发生在2018年10月3号晚9点多钟,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男性司机,浑身酒气,民警当即示意他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测发现,这名男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0.6毫克/100毫升。
经查,驾驶人金某某是一名外籍人员。当晚,他跟朋友吃饭时喝了不少酒,由于代驾无人接单,他就驾车送朋友回家。到案后,金某某承认酒驾,但对血检结果提出异议。为此,检察机关对证据重新复核。
据扬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武飞介绍,检察院调取了现场执法记录仪 相关执法现场和血液检测的相关视频资料,通过证据比对,确定公安机关在整个执法过程中程序是规范的。
眼看证据确凿,金某某无法辩驳,于是,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他也因此成为扬州市首位因为违法签署具结书的外籍人员。
前不久,扬州市检察院以金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鉴于他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金某某有期徒刑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
检察官提醒,外籍人员在我国工作、学习期间,必须要遵守相关法律。“外籍人士在中国也应该是遵守中国的法律等相关规定,否则,将受到中国法律的严惩,另一方面,也表明外籍人士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在保证他各项诉讼权利的同时,也同样适用我国的认罪认罚制度,予以相应的从宽处理。” 扬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武飞说。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通讯员/祝隽 编辑/玉洁)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