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购物高峰即将来临,11月8日,江苏省消保委根据往年“双十一”期间投诉特点与难点,提醒广大消费者,购物高峰也是交易纠纷高发期和物流高峰期,“双十一”套路满满,消费者也要理性足足。
折扣藏猫腻,购物囤货需理性
“双十一”期间很多平台和商家推出“定金预售”“满减优惠”“红包补贴”“领券立减”“限额特惠”等等五花八门、多种多样的优惠和折扣方式,但是“先涨后降”是商家惯用的套路,此外还有“虚构原价”等折扣猫腻。
建议消费者提前关注商品价格,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规划选购商品,不要掉进商家优惠陷阱盲目“剁手”、过度囤货,产生非理性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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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有风险,选择途径应正规
微信朋友圈、代购等交易方式越来越兴盛,但目前监管制度与手段还不健全。另外对于一些小众、定制商品,商家会以先确认收货再制作发货为由要求消费者先“确认收货”,一旦出现交易纠纷,消费者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消费者可以优先选择资质齐全、规模大、信誉度好的第三方购物平台上的自营店或品牌旗舰店,切莫图一时方便或轻信商家口头承诺,逾越平台交易规则。商品收到检查无误后才可“确认收货”,否则无法通过平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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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花样多,优惠规则读仔细
现在“双十一”促销直接打折的商家越来越少,商家套路越玩越深,优惠券、红包、满减、定金等各种活动规则也不尽相同。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所有优惠不一定都能叠加使用,消费者应仔细了解平台和商家的优惠规则,了解适用的范围和时效,是否有时间、支付方式等使用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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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订”有区别,预付定金要谨慎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平台与商家选择预付定金,定金翻倍抵折扣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定金翻倍看似优惠,但消费者应了解“定金不退,订金可退”的区别,通常情况下“定金”支付后如果消费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定金”不予退还。
建议消费者在预付定金前仔细阅读定金规则,确认购买需求后再支付,另外要及时支付尾款 ,避免因超期未付款而遭受经济损失。在支付尾款时也要留意支付的金额是否与支付定金时承诺的优惠一致。
维权应及时,存证意识不能少
相关购物凭证是消费者在与经营者产生纠纷时维权的最有力证据,消费者在网购交易过程中要有自我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留存好相关的聊天记录、商家承诺内容、购物单据、订单信息等,便于产生纠纷时进行维权。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及时向12315、消保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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