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18日)上午,江苏扬州公安交警公布2019年第3号涉毒“驾驶证作废令”, 21人机动车驾驶证因为“涉毒”被注销。记者发现,此次被曝光人员的年龄段相对集中,年龄最小的26岁,最大的45岁。其中1名为女性。
据介绍,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第七十七条,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由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吸食毒品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吸食毒品后,易产生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即使“涉毒人员”驾车前或驾车时并未吸食毒品,但由于吸食成瘾,大脑受到毒性累积的严重侵害,驾驶人仍会出现躁狂、臆想等精神失常症状,或萎靡、颓废等神经抑制症状,是一种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另外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通讯员/祝隽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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