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江苏扬州广陵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和广陵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把庭审现场选在河北一个村民家中,距扬州有超过900公里。扬州的检察官和法官为什么要跑这么远开庭呢?
在河北省平乡县村民翟某家中,以茶几为桌,分设了“审判员”、“公诉人”、“书记员”名牌,开启了当天的庭审。
原来,翟某曾在扬州务工,今年四月,他驾驶的二轮摩托在李典镇路段失控翻车。这场车祸导致翟某大腿骨折、多处受伤。这是一起自摔事故,但翟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当时处于醉酒状态,由此升格为公诉案件。
此后,翟某领取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时,检察官询问后得知,他出事后丧失劳动能力,回河北老家了。因家境困难,他开庭的路费都凑不齐。
于是,检察官和法官商议决定,依法对经济困难等特殊案件当事人给予帮助,可以异地开庭。
9月20号,检察官、法官们专门驱车900公里,来到翟某家中开庭,庭审持续了30多分钟,行动不便的被告躺在床上参与了全过程。
最终,翟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
法律,有硬度,也有温度,为检察官和法官们点赞!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扬州台/陶勇 通讯员/ 扬广法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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