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本月开始,在江苏、河北、厦门等5省市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纳税人签署告知承诺书,即可免交多项证明文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等。

国家税务总局这次纳入试点的税务证明事项共14项,其中6项涉及个人办理房地产交易,8项涉及资格资质证明、权属证明、身份证明等;江苏省苏州、扬州和连云港三市对部分事项进行试点。原来纳税人办理这些事项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这项承诺制施行后,就不需要了。

江苏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黄德科告诉记者,告知承诺制试点选取事项覆盖企业和个人,其中涉及江苏省的多集中在房地产方面的税务办理事项。黄德科说,苏州试点涉及家庭住房情况证明,而连云港试点则无需提供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这些证明事项信息主要由房管部门掌握。随着承诺制的推行,以及推进与房管部门的信息共享,不需要纳税人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黄德科表示,江苏省税务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核查,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予以核实。同时将告知承诺制纳入诚信管理机制,申请人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将不再对该申请人适用告知承诺。并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徐仁飞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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