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锡山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恶意破坏鱼塘的案件:受害人姚先生承包了一片鱼塘,2018年9月9日,他意外地发现渔网被人割开了,鱼群大量游走、死亡。而这,都是被告沈某为泄愤搞的鬼。
2018年9月8日,沈某带着两个朋友来到姚先生的鱼塘钓鱼。在遭到姚先生的制止后,两人发生了激烈争执。沈某觉得这次是姚先生故意作梗,让他在朋友面前丢了面子。晚上,回到家中的沈某越想越气,就趁着夜色悄悄潜入鱼塘,用美工刀将鱼塘内的围网割破50多米长,导致鱼大量游走,部分鱼困在笼梢内缺氧死亡。经公诉机关鉴定,因此造成的财产损失达到2万多元。
无锡市锡山法院法官王万钰表示,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为报复泄恨或者其它目的残害耕畜毁坏机器设备,或者其它方式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沈某将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法律的代价。案件将择日宣判。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黄元 无锡台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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