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月3日)上午,泰山街道泰冯路一家商铺店主,正在打扫租期刚满收回的房屋,这时泰山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找上了门。
原来,该房屋的主人王某在处理家中清理出来的废旧装修材料时,将泡沫、板材、碎玻璃等装修材料随意堆放在泰冯路一段城市道路上,不仅影响市容整洁,也挡住了人行道路,造成诸多不便。江北新区执法总队泰山大队的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第一时间展开调查。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装修废料都应当分类装袋后,找专业清运公司和车辆清运至专门的消纳场所进行处理。
执法人员对现场偷倒物品进行勘察后,根据现场遗留物品及周边视频监控进行摸排,确认2019年9月2日夜间,当事人将家里的装修垃圾偷运至泰冯路进行偷倒。

规范垃圾投放,科学合理分类,不仅是一种时尚,更是每个单位和市民要遵守的城市公约。执法队员在责令当事人王某限期改正同时,对王某的偷倒乱倒行为处200元以下罚款。
9月3日下午,当事人王某接受处罚,缴纳罚款。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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