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下午4点半左右,驾驶员仲某驾驶车辆从沈海高速盐城开发区收费站下高速时,被正在收费站检查车辆的盐城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查获。
下午4点半钟左右,盐城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盐城开发区收费站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匝道上更换驾驶员,随即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面对询问,驾驶员仲某起初以驾驶证没带为借口,企图蒙混过关,而当执勤交警通过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时,这才承认自己没有驾驶证。仲某交待,自己已经参加考取驾驶证的学习,目前已经进入到科目二的学习,当天从海安开车去盐城,看到同事开车有点疲劳了,就帮忙开了一段时间。
自己报考驾驶证学习,科目二还没预约参加考试,凭着自己三脚猫的驾驶技术,就敢在高速上帮助代驾开车。目前,驾驶员仲某因无证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辆,将面临罚款一千元、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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