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监管新规明年起实施 标签警示要“大写加粗”

2019年08月21日 21:32:41 | 作者:汪乐萍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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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市面上充斥着形形色色的保健品,一些不法厂商为了谋取暴利,不惜夸大、吹嘘保健品的功效,甚至把它当药品来卖,坑害消费者,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8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从明年起,全国所有销售的保健食品,外包装上必须醒目地标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保健品警示字体不易发现 销售人员夸大功效

  记者走访南京一些药店发现,在售的保健品,包装上都有"蓝帽子"标识。以这款钙片为例,其功能上标注有:补充钙、维生素D,再仔细查看发现,在"注意事项"一栏,小字标注有: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而在销售人员的介绍中,该保健食品的功效很大,不仅可以改善骨质疏松,还可以治头晕。

  药店工作人员说:“吃钙片可以改善睡眠,对头晕有效果,它有镇静的作用。”

  同样地,这款"益生菌粉",包装上也小字标注有: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但销售人员却说,吃了"益生菌粉",可以调理肠胃。

  药店工作人员说:“它不会写治疗,它只能叫提高免疫力,回去自己理解,其实有这个功能的,它能调节肠道菌群,肠道菌群好了,你的肠道免疫力是不是好了,肠道免疫力好了,你的便秘、腹泻是不是就好了,一步一步推理吗。”

  专家认为,导致上述现象的原因,是现行的保健食品标签管理,虽然要求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但标签上仅仅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而且声明标注的位置和大小也没有具体规定,企业往往把它标注在不显眼的位置,字体也很小,让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营销行为有了可乘之机。

  明确标识醒目可见 消费者遇虚假宣传可举报

  对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特别是对标注警示用语提出明确意见,要求警示区必须设置在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警示区面积不少于其所在版面的20%;在标签上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将保健食品与药物进行明确区分,提示消费者慎重选用;《指南》提出,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大写加粗,让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

  此外,《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还对保质期的标注作了进一步规范:要求保质期标注位置醒目,色差对比鲜明,统一按照食用截止日期格式标注,并严格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购买保健品最好从超市、药店等正规渠道购买,还要认准"蓝帽子"标识,另外,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一旦发现销售人员违规宣传,可以拨打12315投诉。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汪乐萍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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