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如皋市民姚先生反映,自从2014年住进小区,物业公司就禁止业主进入地下车库停车,业主们不得不把车停在小区门口的大马路上,并常常因违停被贴罚单。
2011年,姚先生从江苏凌云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了如皋市荷兰小镇一套商品房,拿房装修后,2014年住进了新房。自从住进小区,私家车停放就成了一件让他非常头疼的事,每天下班都要开车在小区转上几圈寻找车位。近年来,小区私家车急增,地面停车位已经满足不了业主需求,很多车主都一位难求。
一边是业主的私家车辆进不来,另一边地库有大量的车位闲置,并没有租出去。江苏管家物业有限公司荷兰小镇项目经理刘桂平表示,小区一期地库有两百多个停车位,目前有五十几名业主购买,闲置了一百四十几个车位。业主车辆想进地库停放,不是物业公司说了算,而是要经过开发商同意。业主只有在缴纳11万元费用给开发商后,才可以凭借缴费收据到物业公司开通进出地库的权限。
业主表示,正是由于大量的地下车位闲置,才导致了车位紧张。大量私家车无序停放,占用了公共空间,有的停在公共休闲区域,有的开上了绿化带,还有的甚至堵住了消防通道,给行人通行和小区安全带来一定隐患。不少车主表示,有时候下班回家还要抢车位,太迟了只能停到路边,随意停车他们也是出于无奈。
荷兰小镇业主何先生说:“前几年是可以租车位的,现在统一不给租了,只能买。”
业主表示,只要开发商愿意把地下车位开放,大家愿意出钱租车位,这样很大程度上也解决了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可如今开发商宁愿将一百多个地下车位闲置,也不愿让广大业主停车。那么,这些车位究竟是什么性质?小区明明一位难求,业主为何又不愿购买车位呢?
如皋市荷兰小镇售楼中心工作人员侯小姐表示:“这些都是人防车位,是租赁性质的,11万元就是一次性收取的租赁金。”
对此,业主并不能接受,他们认为没有产权的车位根本没有保障,无法上市交易,另外,后期一旦换了物业,前期缴纳的费用将会打水漂。
随后,记者将荷兰小镇存在的问题反映给了如皋市城管局,物管科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平时可以用作停车位,也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可以适当收取一定费用。根据如皋市物价局停车位收费指导意见,每个月不得超过150元。
南通如皋市城管局物管科副科长谷鹏表示:“按照规定人防车位只能出租,不得出售,出租的期限最高不得超过三年。”
城管: 出售人防车位被查处 只售不租还将面临高额罚款
城管局表示,开发商销售人防车位或者租赁期限超过三年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于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早在今年4月份,如皋市城管局经调查发现,江苏凌云置业有限公司存在销售人防车位的违法行为。目前,荷兰小镇的物业,也是江苏凌云置业有限公司指定物业。4月10日,城管局对这家开发商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这次针对业主反映的只售不租的问题,他们已经介入调查。
南通如皋市城管局住房建设中队中队长吴造荣表示:“调查后证据确凿,会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督促开发商进行整改。”
城管局表示,江苏凌云置业有限公司上次出售人防车位被处以五万元罚款,这次再次只售不租的违法行为一旦查实还将面临更高额处罚。记者也将这一问题反映给了如皋人防办,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联合城管局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来共同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来源:《零距离》记者/吴传勇 编辑/赵梦琰)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