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南通市港闸区永怡路和石桥路路口发生一起小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处理过程中发现,其中一名当事人贾某,近期已多次接受理赔,这让他们感到很蹊跷,于是向交警四大队报了警。
贾某今年27岁,泰州人,在南通送外卖。他交待,今年五月,他骑电瓶车送外卖时,在工农路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相撞,最后经协商,对方赔了他一千多元钱。
尝到甜头的贾某,开始四处碰瓷,在送外卖过程中,只要有机会,就故意与机动车碰撞,然后实施诈骗。警方通过调查,发现贾某在短短两个多月内,就有十二次事故记录。
记者了解到,贾某在碰瓷过程中,并不是次次都成功,有两次甚至承担了主要责任,反而赔钱给对方。
8月17日下午,市交警四大队将贾某移送到幸福派出所。经审讯,贾某交待了十二次碰瓷行为,总案值一万多元。
(来源:《零距离》记者/范涤青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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