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强行“打折”、买时容易理赔难......江苏银保监局来支招

2019年08月05日 18:16:35 | 作者:刘雨薇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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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万元保险赔偿金,为什么强行“打折”?意外保险赔付一拖再拖,伤残鉴定谁说了算?今天(8月5日)江苏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王宝敏,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老百姓关心的保险行业热点问题,回应群众诉求。

  赔付标准前后“变脸” 合同条款玩花样

  无锡江阴市民王女士反映,她是做工程生意的,在渤海财险为每位工人投保了一份雇主责任险,最高理赔金额90万元,在一年内连续出现第2次工伤死亡事故后,保险公司变了卦,表示保险理赔金90万元只能按照6折支付。赔付标准说变就变,王女士还发现,投标书方案和拿到手的保险合同实际约定的条款有所出入。

  江苏银保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刘金锋回应,投标时是一套,订立保险合同又是另一套,渤海财险公司这种“变脸”做法违反了保险最大诚信的原则。按照监管要求,投保时需按向中国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进行投标,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备案条款,该财险公司将面临违法违规的行政处罚。监管部门表示将一查到底。

  续保涨保费?被拒保?27位的哥讨说法

  车险新规出台后车主们最大的感受是,出险次数多,第二年保费就要上涨。来自徐州睢宁的一位的哥反映,他们的车是挂靠公司的“公户车”,出租车上路按规定要购买交强险、承运人员座位险、商业险,去年11月,其中一辆车运营时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今年27辆“公户车”保险集体到期,不仅原保险公司不愿续保,另一家睢宁县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以监测到风险过高无法通过审核为由拒绝为其承保。经过几次反映和投诉后,原承保公司松口可以续保,但必须捆绑搭售车损险,同时提高保费。

  人保财险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黄伟彤回应,案例中为集体投保,投保时根据统一法人、一个单位的风险进行测算,按照银保监会要求,如果有几次重损事故出险、赔付提高,继续承保时的确需上调部分保费。此外,续保时交强险按规不能拒保,商业险则是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市场化操作,比如上浮费率等。

  “在测算风险之后,按照条款规定,给予部分调整费率还是可以承保的,商业险在调整费率以后,如果客户可以接受,公司是可以做承保的,这是双方协商的。交强险是不允许拒保的。”

  鉴定标准一变再变 等到理赔不容易

  “投保容易理赔难”向来是保险行业为人诟病的问题。南京市民朱先生反映,去年遭遇车祸导致右臂粉碎性骨折,今年才得知单位为其参保团体意外险,随即联系新华保险理赔,对方让朱先生去指定的鉴定中心做司法鉴定,判定为9级伤残,一等两个月理赔却迟迟没了下文,去监管部门投诉后,保险公司才找上门来,称此前的司法鉴定不符合要求,重新判定应为十级,赔付金额降至25000元。朱先生认为标准一变再变,实则是保险公司为拖延赔付“找理由”而故意刁难。

  对此,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商力杰回复,鉴定中心当时按照交通事故的鉴定标准出具了鉴定结果,实际分为工伤鉴定标准、人损鉴定标准以及人身保险行业鉴定标准。朱先生的情况理应根据保险行业标准来核算保费,可是鉴定却按照交通事故标准,并非不愿赔付,而是确实存在工作误差。

  即便如此,耽误了2个多月才能拿到赔付是事实。王宝敏表示,此案例反映出保险公司在坚持客户至上、以客户利益为中心等方面,服务理念和意识亟待提升。希望保险公司可以完善内部理赔流程,优化细致服务,提高老百姓满意度。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刘雨薇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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